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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爱 是让人失落的)
一.
我的初恋,懒懒,我深爱着他,他深爱着我的疤痕。
我不顾一切的爱着,角色是可耻的,我仍然用心去演绎着这段动人的故事,我知道,这仅仅是我俩生命中的一个段落而已 ......
由于家道的巨变,从未想过这么早涉足社会的我,在暑假的第一天就见了并不适合我的工作。
我并没有想过是要帮补家里什么的,我只是想逃离家中,想去经历一些我尚且还来得及经历的事。从前,总是做好饭菜,希望父母会给我一个惊喜,回来吃饭。现在,爸爸闲着待在家里,我却不愿意面对他,我无法原谅他所铸下的大错。
第二天,我就上班了。我的老板--蓝楠,(他后来就是我的懒懒)算是年轻有为吧,二十五岁已经独自经营一家规模不少的旅行社。其实面试的时候,我以为是通不过的。他说:做导游要泼辣干练,你并不适合。可是,晚上还是来了电话通知上班。后来,懒懒在一个夜里抱着我说:当时,看到我,不单是脸色的苍白,而且是生命的苍白。是一个让人想去探究的女孩。
第一天的上班,我承受着人生的一个比较重要的转点。这天的工作性质比较特别,是要到本市附近的一个新开发的旅游景点去了解实景和详细资料,(俗称“踩线”)领队的就是老板,同去的还有五个男的老导游,我是新来的,也正好跟着去实习一下。
一路上,他们都侃侃而谈,每个人都乐观健谈,还笑料百出。据蓝楠说,能吹善辩是导游的本色,要面对几十个游客的时候,还要怎么控制好气氛,大胆心细也是小不了的。
体能的不支老让我落单,蓝楠总是笑着回头对我说:“后面的团友,快跟上”
后来我知道,这句话也是要一直挂在导游的嘴边的。景点开发的还没有完善,很多树木还没修整好,总有挡着山路的。走了大半天的山路,我的腿累得在发抖,在一块 一米多高的石头上,我在犹疑着是往下爬呢还是往下跳呢?这可是必经之路。蓝楠回过头,把手伸给我说:“来,往下跳。你还得人照顾阿? 那以后怎么照顾游客呢?”我红着脸,硬着头皮把手伸过去,却没有留意旁边的树丫。在我跳下的同时,我衣服的前襟被撕下一大片,我吓得惊叫一声。前面的几个导游马上跑过来,问发生什么事了。我惊惶的用手拉着撕破的衣襟,蓝楠一把拉我到怀里,对他们说:“没事,没事。你们先走,我跟她马上就来。”我拼命把头低得很低,让长发把红脸遮起来。我又羞又难过,看到了,他一定看到了,我捂着衣领低处,触摸到那道困扰我十多年的疤痕,这么多年来,我习惯了难过的时候就会用力掐这道疤痕,总让自己变得更加痛,这种病态的恶习让我随时引发自卑的心理。也时时提醒我生命闹钟已被定时。我用力拉紧衣服,也用力按着疤痕,仿佛可以将它按入心坎,面前的人就不会看过这丑陋了。
他看着我这般反应,竟有点不知所措。看着我精致的小手袋,然后呐呐地说:“你没带上备用的衣服吧!那针线有带吗?”我摇摇头。他拉起我转身就走,走向树木繁密的林子里。然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件衬衣交给我,示意我穿上就转过面去:“动作快点,我不保证没人会走过来的。”我没别的选择,只好赶快把衣服褪下来,换上他那件宽大的衬衣,衣袖很长,我把它挽得老高,下摆也很长,我没把最后一个扣子扣上,然后把两边衣摆打了一个结。衣服上有一种淡淡的说不出来的味道,让我有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感觉,那感觉虽然新鲜,却不会让自己抗拒。
我换好衣服走到他的前面轻轻地说:“好了,可以走了。”脸,还是一直红着。他把刚喝了一口的矿泉水递了过来。我本想推却,可是转念一想,还是大方点吧,人家的衣服都在我身上了,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口渴得要命。
也许是衣服的原因吧,一路上,我已经感觉他不再陌生。在他问及我的疤痕的时候,我还是受伤了。“是小时候留下的,心脏手术。”“哦!那个部位,我是应该想到的, 现在都好了吗?”我难过地轻轻嗯了一声。他好像了解我的不安,马上岔开话题,叫我以后出团的时候,除了大件行李放在酒店或是车上,随身要备带针线,药油,饮水,和多带一件上衣,因为坐车的时候冷气冷。在照顾游客之余还要好好照顾自己。
当追上同行的导游时,他们见我怪异的样子,都用古怪的眼光看着我,然后,我的脸又红了......
二.
一连几天下来,我都是在实习中。俗称“跟团”,也就是由持牌的导游接待了旅游团,然后我会陪同一起去,去熟习景点的路线和与客人沟通的技巧。到我导师的就是蓝楠。
在一次领取行程表的时候,做财务的青姐有意无意地对我说:“蓝楠很久没出团了,也很少带新人的,看来,你是比较特的。”后来我在同事的口中得知,她就是一只在蓝楠身边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了。
连续的长途车程,甚至有时候要走一两个小时的山路,这都让我体力消耗尽。然而,他总是给我无穷的动力,我也渐渐发觉,内向的我开朗起来。这固然是直接受蓝楠影响的原因。他无疑是一个 很优秀的人,言谈,学识,临场应变,待人处事,都让我折服。而他也喜欢我的善解人意和虚心向学,我发觉,他关心我。这感觉让我有了从未出现对生活的热爱,在逃离家庭阴影之际,我发觉人生还有一点曙光,值得我去向往。于是我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,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考取了一个“全国导游证”。同事都在说,对于一个未接触过旅游事业的新人来说,这简直是一个奇迹。我想,当一个人决定要去做好一件自己很想做到的事,那个动力是无法预计的。我希望自己不单可以通过试用期,我还要留在他身边,留在他身边工作。让这种思想萌芽,我知道是一个很大的错误。可是,当猛然察觉自己的的生命随时终结,我便肆意地且让理智开开小差。
不管这个决定对错与否,我的心已经慢慢向他靠近。
我打算将读了一年的大学课程放弃,以前什么事情都是家里安排好的。妈妈开幼儿园,我就顺理成章的读了《学前教育学》。现在幼儿园卖掉了,妈妈虽然还是园长,可是已经是一位受薪的园长,眼看着自己的多年心血,现在只能为别人打理,那种老来逆境的萧索,我为妈妈心疼。其实,读什么课程对我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多大的作用,以前读那个也不过是掩人耳目。十五年前,在亲友都以为我完全康复时候,却不知道,我仍然未放下那个计时炸弹。妈妈看着我每次出团回来,除了疲累还有更多的是满足,她也就有点欣慰,为了哄她开心,我故作很兴奋的样子,“妈,我现在在旅游公司做得很开心。我有新的愿望,我要在有生之年走遍整个中国。而且,我会为每一个新的旅程写下一篇游记,不过我的文笔不好了,我想自学,这样就不会妨碍工作,也可以增值自己。”
妈妈并没有阻止我退学,还帮我办了自考的准考证。把一大捆教材交到我手里的时候,语重心长地说:“慢慢来,别过高要求自己,注意保重身体。”妈妈其实老早就知道我喜欢汉学。我暗暗为自己打气,为了身边关怀我的人,为了自己,我要好好地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。
做导游的,时间长了,都会不知觉的犯上一些毛病。男的会口花花,女的很泼辣,而有着虚伪的热情就是两性共有的。我为人还不够圆滑,难免在公司与同事会格格不入,好在我上班多数的时间都在外。然而,我仍然不讨厌呆在公司,因为,有他在,有他的气息在。我知道,我在他心里也有一定的份量,除了让他认可的工作能力外。我想,我还有更特别的地方在吸引着他。每次,他看我的眼神都是那么温柔,然后,他的眼光总会不经意的移到我的衣领处,我看到的眼神并没有猥琐,有的也是叹息。
三.
如果说,要我忘记懒懒,那我先得忘记他的眼睛。
他的眼神穿透我的寂寞,触动我的灵魂。
待续
(故事到这里 其实已经够了 既然不能爱下去......)
[ Last edited by 若楠 on 2005-3-28 at 15:01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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