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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天子不与白衣同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落魄狭    时间: 2012-7-27 22:32:02     标题: 天子不与白衣同

"子不与白衣同",这句话出自汉光武帝之口。当年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要包庇杀人的奴仆,但是洛阳令董宣却不畏强权,依法行事,把那奴仆给杀了。湖阳公主就向刘秀告状,刘秀听了大怒,要召他来准备用仗刑把他打死。而董宣说了几句话让刘秀有触动了,他说:“陛下圣德中兴,而纵奴杀人,将何以治天下乎?臣不须捶,请得自杀!”说完就真的撞柱子了,流了一脸的血。刘秀叫太监拉住他,并要他向公主道歉,董宣就是不服从,就是有人按他的脑袋他也不低头。这时,公主发话了,对刘秀说:“你当平民的时候,窝藏逃犯,官吏不敢上门来找,现在当了皇帝,权威就不能行使在一个县令身上吗?”在这样的情形下,刘秀说出了那句话。

  "天子不与白衣同",这句话看似轻描淡写,实质上是很耐人寻味的。其中的“不同”究竟是体现在什么地方呢?当日刘秀是平民,窝藏一个犯人,仗着自己的威势或者武力,使官吏不敢上门来找。俗话说光脚的永远不怕穿鞋的,本身一无所有,一旦义无返顾了,做事情就没有什么顾虑了,别人反而会害怕你。而如今,这种情形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刘秀从平民走道权利的顶端——皇帝的位置上。其所处的环境地位不同了,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自然而然也发生了变化。因为他已经是国家最有权势和富有的人,他若要享受权势与荣华富贵,要坐稳那把皇椅,他就必然要有所顾忌,要为他的统治基础与地位考虑。董宣说的话,做的事是为其统治服务的,也是为了他所拥有的这个家国。因此,他没有呈一时之气,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,决定不但不杀他,而且重重地奖赏他。刘秀是忍一时之气而成就了他的大业。可谓是双赢,既收获了民心,也能放心大胆任用董宣打击豪强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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