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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另类翻唱精华评定办法(最新修订版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0-31 21:44:55     标题: 另类翻唱精华评定办法(最新修订版)

各位仙友们:大家好!1IPZ_image1IPZ_image
另类翻唱区自成立以来,受到坛子内外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的普遍关注和喜爱,也就随之涌现出不少堪称另类和恶搞精华的翻唱作品来,这对於仙来和各位同道而言真改算是件可喜可贺的事。只是我们斑竹虽尽力发掘和学习也毕竟是个人精力和能力都有限,在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精华评定的问题上,难免会出现不公正又有媲漏之处,以至于千里跑马,伯乐走穴啦,罪过,罪过。
经过对原试用方案的长期观察和测试,我们发现了一些优势和不足,为了让更多的会员欣赏到更多优秀的作品,进一步严谨区内的精华和高亮贴子评定,提高其客观、公正性,现决定对原方案做出如下修订:



一、原规定‘帖子发出满一月后评定’改为:发贴满一周后,回贴数满20(不数本人回贴)的版主给予评定,不足20的延期至满20贴后评定。特别优秀的作品可立即点亮或加入精华;
二、评定总分满90%的为精华,满80%的为点亮推荐贴;
三、转贴不再加精华但可评为点亮推荐,生日及祝福贴加红色高亮显示;
四、具体将评定的参考标准分为三部分:
   管理层意见30%,歪评意见40%,帖子受关注程度30%;

管理层意见:
本区欢迎各版主和警察参与评分,注意满分以5分计,超过的按五分制折合。帖子因故缺省评分的,依回贴中管理人员综合意见而定。例如:10名管理人员都以赞同意见回复,该作管理层意见为满分30%。无评分又无评价的按半值论;

歪评意见:
关于“歪评”详见制顶贴子说明-----诚邀歪评 歪评意见以歪评的评语而定,有评分的以评分的平均值为准,无评分的依管理层意见的缺省办法,无评分又无评价的按歪评意见的半值论,即20%;

帖子受关注程度:
此项由以下三指标决定:日点击率,日回复率,回复点击比。
此三项指标依目前区内精华贴平均值(如下)为准,算百分比得分。

日点击率:19.46
日回复率:0.75
回复点击比:0.05

如某贴日点击19.46,日回复率0.75,点击回复比率0.05, 则改贴得满分 30%,如某项不足的,按比例扣除。

六、本人或他人皆可推荐以往遗漏的准精华作品,推荐精华请跟贴说明,给出推荐理由并附帖子链接。
七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仙来居。



再次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,如有好的意见和建议,或者有问题举报的请另类区问题意见簿跟贴说明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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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Last edited by 罗德里戈 on 2006-4-16 at 17:42 ]
作者: 天珑    时间: 2005-11-7 01:52:45

随着一声『恭喜发财』,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!
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两黄金。

罗德这个评定细则出台~~真是花了不少心血呢~辛苦了啊~~~

一直以为罗德文学造诣高深必是学文出身~~这一看之下理工无疑~~~~而且是文理全才啊~~~~

这个细则非常明确而详尽~~期待新上任的歪评尽快熟悉业务帮罗德和闪闪共同管理好歪搞区~~~
作者: 慧慧(huihui)    时间: 2005-11-7 12:30:26

昏,今天才发现这个哦, 罗德费心了,真精确啊, 哈哈, 应该是学理工地吧 , 8过偶也是学理工地,就不会有这些心思哦, 看来是专业没有学好。

支持罗德!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1-7 18:39:06

随着一声『富神爷爷到』,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!
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两黄金。

晕,还文理全才类,其实是蠢才啊哈哈,高考语文都不及格呢种,数学嘛稍好点儿,不过物理严重外行,不喜欢就一个字,哈哈

只是现在闪闪又都没空顾不上这边,我看也不好再拖着,现出个试行的免不了要改,大家有意见建议的只管提啊。
作者: 火因    时间: 2005-11-9 00:23:12

来应征的人气这么低啊?

给歪平的决定权这么大!!应该会很多人的呀~~~

再等看看!!!!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1-10 20:31:49

嗯,闪闪莎时候忙完回归啊?
作者: wooohu    时间: 2005-11-17 19:40:02

哇..才看到这个细则.学习学习!嘿嘿.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1-17 20:25:33

这个呜呼,没事儿也该常来逛下啊
作者: 至淳小子    时间: 2005-11-18 14:26:33

呵呵!!!这个也学习了哈!!!
老罗很花了些功夫哦!
作者: 阿蒙    时间: 2005-11-23 23:13:54

点击率可以作假。
回复也有作假,自己回的帖应该不算在内。
并根据主题存在的时间段,使用不同的标准。比如说帖子 发表一星期 按标准A    发表一个月 按标准B。大于一个月的 按标准C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1-23 23:33:51

Originally posted by 阿蒙 at 2005-11-23 23:13:
点击率可以作假。
回复也有作假,自己回的帖应该不算在内。
并根据主题存在的时间段,使用不同的标准。比如说帖子 发表一星期 按标准A    发表一个月 按标准B。大于一个月的 按标准C

嗯,虽然这么说,不知这个A,B,C标准拿什么参考好呢?
还是有管理层意见和歪评意见制约的,这个关注程度也是放作楼主个人努力的机会,所以不主张限制个人回复和点击。不过有注册马甲回复的,奖励举报。
作者: 阿蒙    时间: 2005-11-23 23:34:21

晕,罗德兄太客气啦…… -.-|||| 还给俺加分牌,感觉像在参加奥林匹克……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5-11-24 17:06:32

好的建议和意见加分是应该的。
作者: 龙威    时间: 2006-1-3 19:26:47

恩很详细 向你学习  你工作太认真了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作者: sunxiaoxu    时间: 2006-1-3 20:18:38

同意10楼的观点啊.
    哈哈!!
作者: 葬妖    时间: 2006-8-3 22:08:29

哈哈~>...

一定将"胡搞瞎搞"进行到底!~~

西西!!!~~~
作者: tao555    时间: 2008-8-20 22:33:47     标题: 哇..才看到这个细则.学习学习!嘿嘿.

哇..才看到这个细则.学习学习!嘿嘿.
作者: 137618467    时间: 2008-11-22 22:10:53

我不怎么懂啊
可怜
作者: fengshuyang    时间: 2009-1-1 00:17:40

新年   版主
快乐   我也
快乐~~~~
作者: fengshuyang    时间: 2009-1-1 00:19:07

新年   版主
快乐   我也
快乐~~~~
作者: guhuawei234    时间: 2010-2-18 01:07:13

Ol额~~~顶一下!!!!!
作者: ksjia    时间: 2010-3-23 21:25:18

啊!啊!今天才看到这细则,谢谢!会多多支持。
作者: 629455595    时间: 2010-5-14 23:59:06

随着一声『富神爷爷到』,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!
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两黄金
作者: 617774326    时间: 2015-1-12 23:38:03

花了些功夫哦!才看到这个细则.学习学习!嘿嘿.
作者: 小阿米    时间: 2015-8-2 18:42:27

确实应该,好好好好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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